網路檔案館失去了對重大版權案件的上訴

網路檔案館失去了對重大版權案件的上訴


互聯網檔案館 輸掉了一場重大法律訴訟——這項決定可能對網路歷史的未來產生重大影響。今天,美國第二巡迴上訴法院裁定長期運作的數位檔案不成立,維持了先前的裁決 阿歇特訴互聯網檔案館案 該機構發現互聯網檔案館的圖書數位化項目之一違反了版權法。

值得注意的是,上訴法院的裁決駁回了網路檔案館的論點,即其出借行為受到合理使用原則的保護,合理使用原則允許在某些情況下侵犯版權,稱其「沒有說服力」。

2020 年 3 月,總部位於舊金山的非營利組織網路檔案館啟動了一項名為國家緊急圖書館 (NEL) 的計畫。疫情導致圖書館關閉,導致學生、研究人員和讀者無法取得數以百萬計的書籍,網路檔案館表示正在響應普通民眾和其他圖書館員的呼籲,幫助那些在家的人獲取他們需要的書籍。

NEL 是正在進行的名為「開放圖書館」的數位借閱計畫的一個分支,在該計畫中,網路檔案館掃描圖書館書籍的實體副本,並讓人們查看數位副本,就像它們是常規閱讀材料而不是電子書一樣。開放圖書館一次將書籍借給一個人,但 NEL 取消了這一比例規則,而是讓大量的人同時借閱每本掃描書籍。

NEL 推出後不久就遭到強烈反對,一些作者認為這無異於盜版。作為回應,互聯網檔案館在兩個月內取消了緊急措施並恢復了貸款上限。但損害已經造成了。 2020年6月,阿歇特、哈珀柯林斯、企鵝蘭登書屋和威利等主要出版社提起訴訟。

2023 年 3 月,地方法院做出了有利於出版商的裁決。法官約翰·G·科爾特爾 (John G. Koeltl) 發現互聯網檔案館創作了“衍生作品”,並認為其複製和出借“沒有任何變革性”。初裁後 阿歇特訴互聯網檔案館案,雙方協商了條款(具體細節尚未披露),但檔案館仍提出上訴。

康乃爾大學數位與網路法教授 James Grimmelmann 表示,考慮到法院最近如何解釋合理使用,這項判決「並不令人意外」。

網路檔案館在上訴中確實取得了一場代價高昂的勝利。儘管第二巡迴法院支持地區法院的初步裁決,但它澄清說,它並不將網路檔案館視為商業實體,而是強調它顯然是一個非營利組織。格里梅爾曼認為這是正確的決定:“我很高興看到第二巡迴法院糾正了這個錯誤。” (他在上訴中簽署了一份法庭之友陳述,認為將這種用途歸類為商業用途是錯誤的。)

美國出版商協會主席兼執行長表示:「今天的上訴裁決維護了作者和出版商對其書籍和其他創意作品進行許可和獲得賠償的權利,並明確地提醒我們,侵權行為不僅代價高昂,而且與公共利益背道而馳。 “如果有任何疑問,法院明確表示,根據合理使用判例,未經許可將整個作品轉換為新格式或侵占作為作者版權捆綁的關鍵部分的衍生作品的價值,並沒有什麼變革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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