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2 月 12 日,迪爾向客戶發出通知,提醒他們公司“最近發現”其手冊中可能缺少以下聲明:“[a] 修理店或業主選擇的人員可以使用原廠或同等替換零件來維護、更換或修理排放控制裝置和系統。
這種排除告知客戶其權利的語言不僅削弱了農民修理設備的能力,而且可能是非法的。 《清潔空氣法》管理所有移動空氣污染源(包括拖拉機和其他農業設備)的排放,指示環保署要求製造商提供「使用排放控制診斷系統所需的任何和所有資訊…」。 。 。以及其他信息,包括進行排放相關診斷和維修的說明。法律規定「不得隱瞞此類資訊」。 。 。由製造商向特許經銷商或從事機動車輛或機動車輛發動機維修、診斷或保養的其他人員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