堪薩斯州法官援引第二修正案駁回持有機關槍指控

堪薩斯州的一名聯邦法官駁回了持有機關槍的指控,並質疑禁止使用機關槍是否違反了第二修正案。 如果上訴維持原判,美國威奇托地區法官約翰·布魯姆斯(John W. Broomes) 的裁決可能會對機關槍的監管產生廣泛影響,其中包括自製自動武器,許多警察和檢察官指責這些武器助長了槍枝暴力。 唐納德·特朗普總統任命的布魯姆斯週三駁回了去年被起訴的塔莫里·摩根的兩項持有機關槍罪名。摩根被指控擁有一把AM-15 .300口徑機槍和一個被稱為「格洛克開關」的機槍轉換裝置,該裝置可以使半自動武器像機槍一樣開火。 布魯姆斯寫道:“法院認為第二修正案適用於被指控的武器,因為它們是修正案最初含義內的‘可攜帶武器’。”他補充說,政府“有責任證明該法規符合這個國家歷史上的槍支管制傳統。” 截至週五,尚未提出上訴。威奇托美國檢察官辦公室發言人拒絕置評。 負責此案的聯邦檢察官在早些時候的法庭文件中表示,“最高法院已明確表示,機關槍的法規不屬於第二修正案的範圍。” 2022 年 6 月最高法院對紐約州步槍案的裁決 & 手槍協會訴布魯恩案被視為槍枝權利的重大擴張。裁決稱,美國人有權在公共場合攜帶槍支用於自衛。 追蹤第二修正案案件的佩珀代因大學法學副教授雅各布·查爾斯 (Jacob Charles) 表示,堪薩斯州的裁決是布魯恩案裁決的直接後果。…

Recent Comments

No comments to show.

Categories